贺州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投资人招标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2011-2015)》要求,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两个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建设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发布投资人招标预公告并接受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投资人招标
二、项目编号:HZZG2013服字18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本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要求:建设两个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每个检测站建设四条检测线(二条汽油,一条轻型柴油,一条重型柴油),主要包括检测车间(不少于600平方米)、业务大厅含办公楼(不少于800平方米)、道路硬化(不少于12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不少于1200平方米)。A分标:建设地点位于广贺高速贺州东出口323国道连线或八莲路附近;B分标:建设地点位于担杆岭或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附近。
2、项目总投资:A分标: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不含购置或租用土地资金),B分标: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不含购置或租用土地资金)。
3、计划工期:根据规范和便民的原则加快项目建设,要求2013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4、质量标准:检测站建设应符合《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A类检测机构的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资金要求:应具有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不含购置或租用土地资金),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用地要求:拥有不低于18亩场地,具备土地使用证或取得10年以上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土地立即可以办理报建手续。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多投多中。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2、报名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证、租赁场地的需提供土地权属人承诺函或租赁合同。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七、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zzfcg.com(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www.hzsepb.gov.cn(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八、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曾庆勤
联系电话:0774-5130081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悠
联系电话:0774-5129199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