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市国家税务局西山分局办公楼附属工程(KLGPGG201300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国家税务局西山分局办公楼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桂平市国家税务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桂平市国家税务局西山分局办公楼附属工程(KLGPGG2013003)
(2)招标范围:工程项目办公楼附属工程挡土墙及围墙;
(3)建设地点:桂平市国家税务局西山分局内;
(5)要求工期:90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下同)资格: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项目经理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其他要求:
3.2.1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桂平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2外来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资料及证明文件(本文件所称外来施工企业是指桂平市以外的施工企业,其中桂平市以外的施工企业备案须按桂建管字【2005】66号文实行登记备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外来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桂平市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必须出示原件核查,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本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桂平办事处地址: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邮 编:537200
联系人:甘小姐
电 话: 0775-3370869(传真)
日 期: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