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秭归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2012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生物质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秭归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及
2012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生物质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13]052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特产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就秭归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2012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生物质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确定单台价格,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单台价格确定,国家补助资金为104.28万元(其中2012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68.28万元,省级农村能源项目资金36万元)。若招标价单台高于600元,国家补助资金除以600元得出采购数量;若招标单价少于600元,国家补助资金除以实际价格得出采购数量。本次采购为生物质半气化炉,要求有内胆、具有二次进风特性;炊事热效率≥35%,综合热效率≥65%,炊事火力强度大于等于2.0KW;炉体高度不低于600mm;耐高温陶瓷圆形面板,不锈钢镶边,面板下面有防热隔层;内胆材质为优质钢板;炉顶燃烧器为铸铁合金;正六角形或圆形优质钢板底座;圆形优质钢板炉桶;三圈活动式耐热铸铁炉圈;可拆式烟道;镀锌烟管。具体要求见招标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
交货地点:要求将货物送到项目村。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拥有较强专业技术力量及生产加工基地,并有能力提供设备运输、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安装指导的生产商;
②投标人拟投本项目产品具有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③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其它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3日起至2013年6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在2013年6月20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货物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帐号:1807072129200049416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采购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8:00时--9:00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时。
6.2开标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8.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特产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屈原路10号农业事业大楼地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系人:周卫东联系人:郑士卿
电话:13986779173联系电话:0717-2882545
传真电话:0717-2882340传真电话:0717-28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