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13HYG0508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项目已由吉林省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德惠市等32个市、县(市、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个标包的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包划分及采购内容 2.1本次设备招标按采购内容共划分为四个包: 二包:双排轻卡车17辆及配套送水罐17个; 三包:单排轻卡车10辆及配套送水罐10个; 五包:四轮牵引式洗井机械设备21台,其中洗井机机头需原装进口。 七包:正循环钻井机机械设备8台(其中300型车载式正循环水钻井机7台;履带式液压潜孔钻井机1台); 2.2供货期:二、三包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一个半月内;五、七包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3供货地点: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抗旱办公室指定仓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国内注册登记,二、三包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经销商或生产商;五、七包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二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包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七包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 二、三包水罐部分,五、七包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并提供生产许可证; 3.4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 3.5二、三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五、七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同样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6 五包的供应商需提供洗井机机头原装进口海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5日至 2013 年 6 月 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3单元506室)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装进口报关单(五包需提供2012年1月1日以后相关产品报关单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6 月26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4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吉林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玲 电 话:0431-86793975、183431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