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体育中心的南岭体育场变电所高压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岭体育场变电所高压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体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定承包人。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高低压柜、电缆及支架、母线槽、接地装置等电气改造工程。
2.2计划工期为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9月12日,60日历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并无在建工程。
3.3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5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埠施工企业还需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入吉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第4.1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7月2日 9:30 时,接收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采购预算额(招标控制价)为:¥193.6509万元。
7、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相关的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3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交纳账户:长春市财政局 账号:221000611018170019330开户行: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交纳账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0801128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体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自由大路2829号 办公地址: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5
联 系 人:肖征 联 系 人:于晓
联系电话:0431- 88658700 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431-898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