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关于2015年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稻蟹共生技术示范项目(支农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
鉴于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作为2015年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稻蟹共生技术示范项目(支农项目)采购的采购人已为该项目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现为该项目发布投标邀请,现诚挚的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5年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稻蟹共生技术示范项目(支农项目)采购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海采(2015)663号
采购预算:5273322.45元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数量 |
01 | 稻蟹共生技术示范项目 | 1项 |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人(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工商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4.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
4.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发售
5.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发售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5.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5.4.1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如有疑问应于2015年11月17日12:0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特别提醒:所有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上述联系人,任何口头质疑将不被接受。
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问题酌情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11月18日17: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文件传真或E-MAIL传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13:30时。
8.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张可意
联系电话:10-82575137—235
传 真:10-82575840
邮 箱:bjkjyzb@126.com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