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航道局和顺站码头建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航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佛山航道局和顺站码头建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航道局和顺站码头建造项目
项目编号:GDHS15GG11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航道局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张小姐 020-370234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和顺站码头建造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7)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2)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1. 图纸押金500元/套,图纸押金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相关图纸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不退还。
2.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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