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园区冷库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园区冷库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园区冷库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706-15410008N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瑶、程志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9323,6334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谷鑫 010-589001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瑶、程志岩 010-63349323,633493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园区冷库设备的采购、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售后服务等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低温库设计、供货、施工及服务的能力。b.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采购。c.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d.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包中同时投标。f.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h.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i. 如投标人所投的制冷设备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本项目同一制造厂商的设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投标),或者出具制造厂商境内代理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书 (本项目同一制造厂商的设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投标)。本次招标的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j.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且要求C类三级(冷库设备与冷藏车)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4:00 至 2015年11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