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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2: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2015年11月5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庄河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5-153),现作如下变更通知:
1.原招标文件中: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庄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现变更为: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2.原招标文件中: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11:00时。
现变更为: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1:00时。
3.原招标文件中: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5.原招标文件中:
递交样品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13:00时—14:00时止。
现变更为:
递交样品的时间:2015年12月8日13:00时—14:00时止。
6.原招标文件中:
凡是已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与投标,领取招标文件后又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00时)前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变更为:
凡是已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与投标,领取招标文件后又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14:00时)前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庄河市教育局
联 系 人:李书林
联系电话:0411-8970612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电子邮箱:656268171@qq.com
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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