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第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第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第三期项目
项目编号:JSJSA-2015-5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民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3-408304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纬三路6号
联系方式:潘民强 0313-40830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倩 0311-68025343 1803234569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群楼201-204号,211-21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第三期项目
项目编号:JSJSA-2015-541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纬三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民强 0313-408304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群楼201-204号,211-214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项目内容:机动车专用号牌制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货物制造商或者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报名要求:
供应商请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要提供),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有效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2号
(三)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2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如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货物制造商或者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2号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河北省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