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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地税局交流干部公寓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0: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秦州区地税局交流干部公寓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秦州区地税局交流干部公寓房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秦州区地税局交流干部公寓房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天公采2015-284

三、招标内容

秦州区地税局交流干部公寓房采购2套,预算资金198万元(含装修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要求:1、区域天水市市内(双桥路以东,东桥头以西,藉河以北,成纪大道以南);

2、单套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必须在100平方米以内且是普通住房;

3、房屋购置单价按照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格确定;

4、单套装修费用不得超过单套公寓房购置费用的15%,单套公寓房配备家具(含家电)不得超过3万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4. 投标人所参与投标的公寓房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和办理房屋产权证条件的现房以及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销售的期房或者项目已基本建成的商品房;

5.投标人所参与投标的投标房源未在银行抵押,无经济纠纷

6.投标人能提供“五证”、《竣工备案表》和测绘报告(终测面积);

7.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持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果是法人直接购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如需电子版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9:00时之前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4日9:00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天水市秦州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姓名:马鸿儒   联系电话:0938-8220024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滨河西路22号(区工会院内)

联系人姓名:安洁    联系电话:13519089591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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