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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2016年磐石经济开发区域内清雪道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2016年磐石经济开发区域内清雪道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2016年磐石经济开发区域内清雪道路项目

项目编号:JLHY-2015-PSJK/QX3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恩广

项目联系电话:652578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磐石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恩广 联系电话:65257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钟岩 联系电话:0432-6465011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标段

街路名称

长m

宽m

面积㎡

1

一标段
66138平方米

西点大街

1680

20

33600

2

创业街

1780

9

16020

3

娃哈哈路

332

9

2988

4

人民路东

902

15

13530

5

二标段
62730平方米

恒基路

1500

15

22500

6

英联大街

2240

15

33600

7

机加路

663

10

6630

8

三标段
67520平方米

磐朝线

1950

9—12

19500

9

腾飞大街

1960

24.5

48020

10

四标段
68040平方米

人民路西

2498

15

37470

11

安泰路

2038

15

3057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处(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清运机械设备清单、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磐石开发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建设街77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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