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平山县大吾煤炭物流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山县大吾煤炭物流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山县大吾煤炭物流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HBJC(2015)-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29132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
地址:平山县大吾乡西大吾村
联系方式:焦爱国 0311-82836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0311-82913228
代理机构地址: 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平山县大吾煤炭物流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文件编号:HBJC(2015)-150
招标人名称:平山县大吾乡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平山县大吾乡西大吾村 |
招标人联系方式:焦爱国 电话: 0311-82836608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静 电话:0311-82913228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编制大吾煤炭物流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技术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内容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括环境评价)、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中必须含社会区域、农林水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中山路中国银行二楼)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9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中山路中国银行二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售出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 4 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 2015年12 月4 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
招标代理接受质疑电话:0311-87284188 |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评价范围中必须含社会区域、农林水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中山路中国银行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