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专业设备采购(81)(1181.5万元)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长春理工大学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1020]-8909号
2.招标编号:JLCTTC-15YZFHW1384-1/2/3 /4/5/6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专业设备采购(81)
4.标的内容:
4.1 专用设备:
第一包:循环制备HPLC1台、示差折光检测仪1台、GPC色谱柱5个、GPC色谱柱保护柱1个(采购预算人民币75万元)
第二包:500M 核磁共振谱仪1套(采购预算人民币390万元)
第三包:CMOS图像传感器电学参数测试系统1套、测试及分类设备校正系统1套(采购预算人民币176.3万元)
第四包: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光学系统1套(采购预算人民币163.2万元)
第五包:测试管理软件系统1套、测试设备安装与培训1项(采购预算人民币188.5万元)
第六包: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分类系统1套(采购预算人民币188.5万元)
上述各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要求,潜在供应商欲了解具体参数,请前往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翻阅本项目招标文件,电话咨询概不受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如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均不予接受。
4.2采购用途:自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1月13日 至11月19日 (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6.1营业执照复印件6.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5年12月10日 1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采 购 人:长春理工大学
项目联系人:宋 老师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 系 电话:0431-855824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开户名: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0004960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431-82771976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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