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暨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暨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泌资建【2015】06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泌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暨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己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泌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代理公司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施工工期(一至六标段):8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七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质量要求:合格
4、建设地点:泌阳县官庄镇、郭集镇境内项目所在地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施工标划分为6个标段,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
标段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一标段 | 打井及配套 | 148 | 20 |
二标段 | 渠系管线(上段) | 176 | 20 |
三标段 | 道路桥涵 | 189 | 20 |
四标段 | 塘坝土方 | 168 | 20 |
五标段 | 郭集合作社项目 | 318 | 40 |
六标段 | 渠系管线(下段) | 186 | 20 |
七标段 | 监理 | 17.775 | 3 |
(特别说明:本项目第四、五标段土方工程由财政资金和群众投劳折资两部分组成。第四标段(官庄项目区)招标控制价168万元为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30万元;第五标段(郭集项目区)招标控制价318万元为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6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部分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三天分别交付官庄镇财政所、郭集镇财政所,并换取收据,开标时带收据原件,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及报名资料费收据复印件一起附在投标文件内。否者,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废。中标后由县农办监督项目乡、村收取该项目群众投劳折资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收不齐或收不上来,用已交付的第四标段30万元、第五标段60万元资金将分别完成其标段建设内容。
(具体规格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施工标:第一、二、四、六标段,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第三标段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均可以;第五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同时具备房屋建筑三级以上资质企业。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与所投标段要求资质相对应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贰级以上(不含临时)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一经查实其有中标或在建项目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监理标段(七标段):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施工标(第一至六标段):
3.3施工标(第一至六标段)一家投标企业可以投报二个标段,但同一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由泌阳县检察院出具)(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3.5施工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企业六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测量员、材料员),参加开标会议。
监理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劳动合同、参加开标会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4.1 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必须注明企业名称、所投标段、拟派建造师(第七标段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标段报名函必须单独密封后(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招标人指定的保险箱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施工标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0 万元,二标段 20 万元 ,三标段20万元,四标段 20 万元 ,五标段40 万元,六标段20万元。
监理标投标保证金:七标段3 万元。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1)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526010194412011
(2)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254639805252
(3)账户名称: 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41001513910052501677
用 途:泌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土地治理项目暨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泌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0396-7661729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83951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