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三防抢险物资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三防抢险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三防抢险物资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GZJHC03-15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生
项目联系电话:85675978-8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3楼
联系方式:徐满杰36500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生85675978-82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黄埔大道中141-143号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2015年三防抢险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抢险物资采购招标需求表 ”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保登记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2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7.3 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7.4 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地区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能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1号方豪酒店(转后停车场145号楼梯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41号方豪酒店(转后停车场145号楼梯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 购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