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进出境监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进出境监管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进出境监管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O6165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章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联系方式:郁毅臻 电话:021-386202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章海涛 电话: 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进出境监管平台建设
- 招标编号:O616516
- 项目内容:整合原有适载检验子系统和查验场站子系统,搭建对上海口岸进出境(集装箱)货物的集中查验及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搭建统一的规划监管平台,实现进境重箱、进境空箱、出境适载检验集装箱的货物查验信息、场站(堆场)管理、进境空箱运输企业分类和相关代理企业管理的信息交互,以信息化手段强化把关和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对大数据的统计分析提升便利化、分类管理的决策判定,通过移动互联等形成互联互通的检企联合、执法联动目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同或类似项目。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 近三年内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