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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本部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安防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司法厅本部 的委托,对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安防二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145001-0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安防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382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编号:GPCGD143145HG290F1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安防二期项目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为重招项目,已购买GPCGD143145HG290F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凭购书发票免费索取报名表进行报名,请勿重复交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迄今有效的经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类壹级资质并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投标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2日 至 2015年11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十、开标时间:2015122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司法厅本部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联系人:省司法厅本部联系电话:86350750
传真:86350001邮编:5104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吴胜联系电话:电话:020-6279 1633, 传真:020-8317 7411,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传真:020-62791620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浩联系电话:传真:020-8317 74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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