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水利局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柳江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GXJY2015水字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铮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49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江县水利局
地址:柳江县拉堡镇柳北路44号
联系方式:刘工,0772-72154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铮,0771-285499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49-1号华银阁18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 柳江县流山镇 。
建设规模: 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完工日期为2016 年 4 月 25 日,计划工期 123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 。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23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建安投资约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 其他要求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9.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员、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出具日期在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员、安全员只能查询一套人员),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各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存在违反此规定行为,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 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 已由 柳江县水利局 以 江水利函〔2013 〕30号 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柳州市财政局 以 柳财预〔2015〕524号 文下达了 广西柳江县流山镇逢吉河引水渠流山支渠整治工程工程投资计划 319.51 万元,项目法人为 柳江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柳江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5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