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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2015年阳城镇增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2015阳城镇增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180030001
项目联系人:魏文学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清苑县财政局(事业)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950153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49.552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代理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四标段: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3、 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第四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0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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