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新址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5-307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新址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工期要求:15日
3.质量要求:合格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日 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 上午9:0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12月2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查询函、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571188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