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上海路(森达路至冠华路)灯具及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委托,对建湖县上海路(森达路至冠华路)灯具及辅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2.项目名称:建湖县上海路(森达路至冠华路)灯具及辅材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建湖县上海路(森达路至冠华路)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标段划分:一个
6.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所有产品(灯具、软护套线、接地角铁、电缆、铜管、不锈钢罗丝、铜线鼻子、绝缘自粘带、防水胶带、手衣等一批)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7.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8.采购预算:51万元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拥有相关范围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LED灯具样品一套;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路灯组装、安装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措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现场报名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询确认。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发放地点: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
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12月3日9:00。
递交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3日9:00。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宏军
联系电话:13815551259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传真:0515-80663456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0515-80609919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 :www.jhzbcg.com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