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ZGY-CGJS20150380)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就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GY-CGJS20150380
3、采购项目概况
3.1采购范围:界首市辖区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2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选择符合资格要求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3家。
3.3服务期限:2016年4月30日前,根据界首市地税局要求完成清算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通过验收。
3.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界首市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付款方式:核查工作结束后,通过清算审核审增的经被审单位确认,界首市地方税务局审核认可税款征收入库后,按审增入库部分土地增值税税额的5%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5、服务地点:界首市。
6、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17:00时之前将竞争性磋商及信誉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及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账号:2080901021000040993
电汇或转账时注明: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及信誉保证金。
二、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及以上从业经历;
4、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司法部门的罚金,资质审查合格,通过年检,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阜阳市以外具有资格的机构参加投标,须在阜阳市内设有独立的分支机构、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在安徽省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磋商,若响应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约定,对评估鉴证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按时完成评估鉴证业务,对评估鉴证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动接受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和答疑。
2、供应商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且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每个项目组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造价师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及以上从业经历。项目组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人员调整变动比例不得超过30%且须经购买主体同意。
3、已与评估鉴证对象签订税务代理咨询、鉴证等服务合同的执业人员不得参加项目组。
三、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zx.ahjs.gov.cn/jswz/)-政府采购专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供应商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保证金转账回执单至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财务室现场缴纳,领取磋商文件缴费单据及保证金收据。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
2、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界首市政府采购网》、《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界首市地税局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866229616
交易中心: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58—4881890
界首市地税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151112.doc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