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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57)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6: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5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57

二、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2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层07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2015年1月至6月份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层07房。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层07房。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间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51600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2-5593684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层07房

邮编:516001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2-2804646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1112

附件:1.(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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