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检中心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计量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检中心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检中心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GJ2015-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志明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7858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计量院
地址:黑龙江省
联系方式:安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志明0451-86785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编号:ZZGJ2015-603
1.招标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计量院的委托,国检中心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国检中心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项目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2.2工程内容:超精密恒温、恒湿、洁净实验室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月内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需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12日至 201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报名,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小班子成员证;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招投标程序结束后退款。
6.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计量院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联 系 人: 安主任
电 话: 0451-823045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 号:410100140553087
地 址: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崔志明
电 话:0451-86785888
传 真:0451-86785885
2015 年11月1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需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