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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中学化学、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4: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珠海市第四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四中学化学、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617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1029]-4365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化学、物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实验室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伍佰玖拾玖元整(¥346,599.00);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节。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保证书原件)。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将另行公告),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11月1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日0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01)。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1353958533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第四中学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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