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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正村镇尚庄村村道路硬化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4: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安县正村镇尚庄村村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新安县正村镇尚庄村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新安县正村镇尚庄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TZB-GC-15257

  2.2 项目名称: 新安县正村镇尚庄村村道路硬化工程;

  2.3 建设地点:新安县正村镇尚庄村;

  2.4 项目概况:尚庄村2015年道路硬化项目,全长3500米,路段贾岑东头至羊场段2200米,尚庄学路口至村下沟水泥路口和尚庄村路口至主大会宅基地顶头1300米,路基宽6米,C25水泥路面宽4.5米,厚度18cm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工期要求:38日历天;

  2.9 预算金额:105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单位的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投标单位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竞争性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12日至 2015 年1118(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9)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2015年12 3日上午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瀛洲路交叉口迪尼斯酒店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新安县正村镇尚庄委员会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938865849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尚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女士

  电    话: 0379-63630101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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