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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中心供热站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供热站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2015-DBDL/SG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供热站工程施工已由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1028】-9109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实验教学中心供热站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2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根据吉建管【2014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112日至2015年11 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考核B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件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2015年 12  2 1100分,提交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北电力大学网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电力大学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186043220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人: 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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