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委托,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场地租赁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场地租赁
二、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41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9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1 |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场地租赁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为所供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须提供具备所供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
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
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
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投标人若为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若为自然人: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其亲笔签名。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
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00分
至2015年12月3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63813262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庞先生 0757-83939014;朱小姐0757-8392142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