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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关于上海市闵行区集中采购机构定点专业咨询服务团队招标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3: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国办【200935号文的精神,并结合近期财政部提出的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闵行区财政局批准(闵采2015-036、闵采2015-050),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就“上海市闵行区集中采购机构定点专业咨询服务团队招标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117



招标项目:上海市闵行区集中采购机构定点专业咨询服务团队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上海市闵行区集中采购机构定点专业咨询服务团队



中标人数量:



货物类项目咨询服务团队,10家;



服务类项目咨询服务团队,10家;



经批准的采购进口机电产品项目类咨询服务团队,3家。



 



本项目分3个独立包件,满足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按包件号顺序依次开标、评标。



 



按照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各中标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选派本机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专业人员,组成专业咨询服务团队(以下简称“服务团队”),为中心提供招投标、政府采购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并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协助中心实施本区货物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本轮招标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1231日。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 必须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未在该网登记的供应商,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完成登记手续;



(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属于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公告栏内的代理机构;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咨询服务团队全体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六)包件三投标人需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或国际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七)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八)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人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人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三、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11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需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11171500之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闵行区招投标中心提出,传真:64926488(传真后请电话确认),电子信箱:hongxm@shmh.gov.cn



五、201511181400召开答疑会。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123930

七、开标会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八、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联系电话:64985000*6153



联系人:洪晓明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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