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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武清区杨崔公路大碱厂镇区段隔离护栏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3: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武清区杨崔公路大碱厂镇区段隔离护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杨崔公路大碱厂镇区段隔离护栏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承一

项目联系电话:183220054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

联系方式:谭承一 18322005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静 1392099366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市武清区杨崔公路大碱厂镇区段隔离护栏工程已经被批准,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新建隔离护栏及相应反光柱头、防撞桶工程。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提升道路安全防范,实施此次增设隔离护栏建设工程。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2月6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新建隔离护栏3720米,反光柱头和防撞桶各100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2、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的;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道路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应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4)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1名,可互  相兼任,但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 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4.1.2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明,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踏勘考察,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室

邮 政 编 码:300011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13920993663

传 真:59661611

发布日期:2015年9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至 2015年10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支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2、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的;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道路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应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4)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1名,可互 相兼任,但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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