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低温冷库设备及配套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的委托,对 低温冷库设备及配套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175003-0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低温冷库设备及配套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2268.25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货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交货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 |
冷库系统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确定开工指令之日起60天内 |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 | ¥472,268.25元(含暂列金额57010.06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贰佰陆拾捌元贰角伍分)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3、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清单及图纸)。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级别)或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市场发展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a.采购人: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60636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20-83292716
传真:020-836441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白云大厦16楼市场发展部
邮编:5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