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流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流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BLCG2015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明丽
项目联系电话:0775-25802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曹峰 0775-6358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明丽0775-2580288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流市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的供应商;2、具有北流市本地光纤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或租用有北流市本地光纤网络资源的供应商(须提供与具有光纤网络资源出租的北流市本地网络传输服务运营商签订的光缆线路租用意向协议,且协议中的链路资源足以满足本项目需求);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9.03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凡复印件的,须带原件现场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