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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南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2: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5-232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南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南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房屋拆迁工程

2.2项目地点:汝州市经四路以东、二五跃进渠以南,城垣路以西,纬一路以北

2.3招标范围:南关城中村的拆除及垃圾清运

2.4招标规模: 总面积大约7万平方米,以实际拆迁面积结算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3.2 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的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4潜在的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年元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1112起至 2015年11月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路北)】;

4.3招标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和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开具的)及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须租赁车辆的单位提供)、企业2012-2014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类似业绩合同;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136076250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话:0371-65993320  1383831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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