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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国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1: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2015G10137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前进街与南外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衡水市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安防壹级资质证书(要求河北省备案,外省资质须出具衡水市公安局备案证明);6、投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投标公司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8、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投标主要设备(摄像机、网络存储、服务器、公安视频督察平台)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10、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提供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11、投标主要设备(摄像机、网络存储、公安视频督察平台)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1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13、企业简介。(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第9项产品授权部分报名时不做硬性要求,所有资质材料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51112201511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053000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领取标书文件电子版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123日上午9:3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966207  马满昌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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