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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会议室空调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省府办公厅 的委托,对 省政府常务会议室商用空调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9-103001001-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政府常务会议室商用空调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03HG483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会议室空调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空调系统升级改造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6万元。

3、设备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用户使用。

4、交货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省府大院内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如不是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2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3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 室

十、开标时间:2015123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省府办公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联系人:黄振强联系电话:020-83132629
传真:020-83132629邮编:5100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肖劲翔联系电话:020-62791619
传真:020-62791620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仕良联系电话:020-627916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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