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琴溪镇集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泾县琴溪镇集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291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琴溪镇集镇整治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琴溪镇
2、建设概况:包括土方挖运、购土回填、拆除路面、人行道铺设、整理绿地、墙面出新、生态停车位、马头墙改造等零星集镇整治工作。
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 11 月 12 日至2015年 11 月 18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恒升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39662028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孟俊
电 话:15956319590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开标时一致)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办理地点: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