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九台市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5-27
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采购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九台市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服务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名称: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九台市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项目。
2、服务项目内容:
(1)、棚改总任务数为2692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45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数为242户。
(2)、对棚户区的征地、房屋征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新建、修缮、购买房屋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红线内服务于园区配套设施,红线外服务于园区外配套设施。
承接方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采用新建的方式,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购买存量房的方式。
3、服务范围及规模:本服务涉及棚户区改造区域分为五个地块,征收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
4、服务项目总控制金额:19亿元(含项目投资及各项融资成本)。
5、服务费用:费率最高限价7%,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为准。
6、服务期限:25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每日9:00-16:00(中午休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一楼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
7.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洪铎 联系电话:1384413866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844651477 联系人:才为然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