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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受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R-HW-2015-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850809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和龙市财政局5楼

联系方式:许哲柱 0433-4234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金宇 17704334711

代理机构地址: 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R-HW-2015-007

一、招标条件

按照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09〕19号],和龙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预算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2015114

2、项目名称:和龙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采购

3、招标编号:KR-HW-2015-007

4、招标范围:水稻加工配套设备生产、调试、安装。其中设备主体为立式组合结构碾米机。(设备主体及配套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文件)

5、供货地点:和龙市东城镇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7、质量要求:符合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稻加工配套设备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做过同类产品的工作经验,投入生产的设备及技术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担保函。

5)近三年(2012-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

6)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每天8:3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报名地点: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截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址(同开标时间和地址)为2015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综合楼五楼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和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和龙市财政局5楼

联系人:许哲柱

电  话:0433-4234022    158347623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

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联系人:  金宇 李经理

电  话:17704334711  13804321017

电子邮箱:13804321017@163.com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担保函。5)近三年(2012-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6)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10:00 至 2015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综合楼五楼西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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