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学校改扩建(附属用房)工程
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学校改扩建(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学校改扩建(附属用房)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石龙区赵岭学校,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64.98 m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5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 [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进平备案介绍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注: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投报项目经理与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75-389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