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延吉国际冰雪旅游节金达莱冰雪游乐园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三届延吉国际冰雪旅游节金达莱冰雪游乐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JZC2015-10135
一.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第三届延吉国际冰雪旅游节金达莱冰雪游乐园工程 已由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冰雪景观工程;
2.3 招标范围:冰雪景观工程施工、运营维护、冰雪景观工程拆除清理;
2.4 总投资额:约750万元;
2.5 标段划分:1个;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国际会展中心广场和金达莱广场;
2.8 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
运营维护工期: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工程拆除清理为止;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 资质,且近3年(2012年11月1日至开标前)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二级 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提供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员工个人缴纳还须应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3.7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8 投标人必须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11_月_11 日至 2015 年 11_月_23 日(11月1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人授权书到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延吉市财政局503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3日9时00分 ,地点为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基本账户中,保证金金额为 15万元整人民币。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联 系 人: 王延波 邮 编: 133000 电 话: 13804480388
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延吉市财政局5楼
联 系 人: 许学俊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2266031
传 真: 0433-2266031
2015 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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