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教育局行政村幼儿园保教器材和城关中学录播教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教育局行政村幼儿园保教器材和城关中学录播教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灵台县教育局行政村幼儿园保教器材和城关中学录播教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0876-1501942
二、招标内容:(共二个包)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第一包 | 幼儿园保教设备 | 6 | 套 |
第二包 | 录播教室设备【(含装修)详见清单】 | 1 | 套 |
具体参数相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提供);
4、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告之日起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仅限二包)
7、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仅限二包)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概算投资金额第一包为:52.7万元,第二包为:56.16万元;
2、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世纪花园B1区东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花园B1区东门)二楼第三开标室。
2、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包:PJ1511112739 01
第二包:PJ1511112739 02
(4)投标人投两个包的,应该按每个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6)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教育局
地 址:平凉市灵台县荆山路3号
邮 编:744400
联 系 人:任敏杰
手 机:13830385639
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刘潮本
电 话:0931-7653555
手 机:18693256925
传 真:0931-7652333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