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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包二、包三、包四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怀宁县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包二、包三、包四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5-415  (财2015年第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怀宁县教育局委托,对怀宁县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包二、包三、包四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包二、包三、包四采购及安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 人:怀宁县教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各项目学校

2、项目投资:976万元

3、供货周期:40个日历天。

4计算机参考品牌:联想、戴尔、宏碁、惠普

5、采购项目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别

序号

品目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最高控制价

包二

初中计算机教室

1

计算机教室

51

13

453万元

2

计算机教室

41

3

3

计算机教室

31

5

4

计算机教室

21

5

包三

小学计算机教室

1

计算机教室

51

12

413万元

2

计算机教室

41

2

3

计算机教室

31

5

4

计算机教室

21

5

包四

教师计算机及软件

1

教师计算机

装备管理系统

专用一体机

150

110

2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

 

45

3

基础教育资源网网站群

 

56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投标企业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01211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151111

2、集中报名时间:2015 11 19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联系人:丁时青,联系电话:0556-5101688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转让部,位于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报名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3)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01211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的书面承诺

(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无违法经营的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证书复印件装订,且所有报名资料均应设置目录,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宁县教育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 李冬旺

电 话:0556-46116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

联 系 人:丁伟

电 话:0556-4632400;传真:0556-4632400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怀宁县招标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备注:

1)本项目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提请相关行政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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