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路口电子警察和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路口电子警察和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路口电子警察和道路标线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路口电子警察和道路标线工程
2、项目编号:FNZG-CG201519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 购 人:安徽省阜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路口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阜南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工程
7、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许堂路口 、王大湖路口和曹集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三处电子警察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双组份标线2000平方米,热熔标线(白)9833.6平方米,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8、供货地点:阜南县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工
11、质保期:
一标段:36个月
二标段: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证明本项目技术要求参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投标人非所投设备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投标人开标时须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标线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
4、投标人须提供道路热熔标线检测报告(交通部或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投标人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必须为一个公司否则无效;
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开标时须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nggzy.com.cn/
阜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5.231.198/anhui/fuyang/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阜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金牛小区12#101
联 系 人: 储工
电 话: 13003077137
电子邮箱: 1073472858@qq.com
阜南县公安局标线工程.doc
阜南县公安局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