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音体美教学器材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扶余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编号为2015110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对“扶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音体美教学器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0773-1541GNJL02010
二、招标范围:扶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薄弱校音体美教学器材,26330(台件套);详见清单。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三、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应符合采购法第22条和吉财采购[2009]19号文件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3.1一.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涵盖所经营的货物范围;二.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四.投标人必须在近二年的经营活动当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3.2 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2.2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果有)、税务登记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8日的上午8:30-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12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12月1日16 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12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A座407室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1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予接受。
九、本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余市教育局
地址:扶余市春华路
联系人:李殿春、王德清
联系电话:13630723909、1394384569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联 系 人:于 晓 蔡男男 吴迪迪
办公电话:18583606832;0431-81937053
传 真: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