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15年度农业水利设施“油改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15年度农业水利设施“油改电”工程,已由通许县政府以通政文【2015】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许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许县2015年度农业水利设施“油改电”工程
2、工程地点:通许县大岗李、邸阁、孙营项目区及朱砂、历庄
3、项目投资:约334万元
4、招标编号:SH--ZB--2015111
5、工 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每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包含所有台区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一标段:1、新建7个供电台区(包括变压器房7座、7台变压器购置、安装及接火、高压线架设;位置:西栗岗和牌路);2、邸阁23个供电台区的高压线架设、接火、调试。
施工二标段:1、新建7个供电台区(包括变压器房7座、7台变压器购置、安装及接火、高压线架设;位置:演武岗、清水口、柏岗);2、大岗李及孙营34个供电台区的高压线架设、接火、调试。
监理标段:以上二个标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办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在评标时提供原件。
5、报名及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与报名人员一致。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电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项目总监,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在评标时提供原件。
5、报名及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必须到场,且与报名人员一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5、本项目不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11 日至2015年 11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7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持授权书和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
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本,图纸另售,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503480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3700879432 1380378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