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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辛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源衡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郑市辛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加企业自筹

3、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7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8、段划分:共分为2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敷设DN400-DN1000的污水管网7.3公里;

第二标段: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内容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它在建工程。

3、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附投标单位盖章承诺)、检察院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检察院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5 11  11  日至2015 11  17 

2招标文件获取: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少于5日。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贰拾万元整、监理标段:贰仟伍佰元整;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 1583 0100 5020 3430

开户行: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投标人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源衡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6038880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339234036

八、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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