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A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运营总部三期工程后勤采购项目有关情况的函》(深府购函(2015)422号)由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承办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A包采购项目。本项目按照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编号:0868-1542ZD372H
3. 项目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A包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小更衣柜(三门) |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3623 | 个 | 不限批次,由买方出订单通知书后,45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并按买方需求不限次安装 | 深圳市内的用户方指定地点 |
2 | 双门衣柜 | 347 | 个 |
备注:
5.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鉴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疑、投诉等事宜不属于财政部门受理的范围,应向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反映。
5.4 投标人可选择兼投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A包采购项目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B包采购项目,如投标人被抽中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A包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将不再参加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三期工程7、9、11号线铁质办公家具B包采购项目的抽签,以此类推。【评标和抽签顺序:先A包后B包】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家具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生产或制造,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生产或制造”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
6.3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4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23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3.1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8.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家具的制造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生产或制造,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生产或制造”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00~10:00
9.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6日10:00
9.2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0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发布媒体:http://www.szzdzb.cn/。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网站上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杨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13,0755-82786028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邮政编码:518000
传真:0755-82786028
13. 投标人应在2015年11月24日18:00前将一金额:¥3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圆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