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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李口镇农民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郏县李口镇农民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郏县李口镇农民文化宫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JZC2015-202Bg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郏县李口镇,主要为建设农民文化宫一处,绿化、给排水及道路照明、门球场、篮球场公厕、景观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501-201509月的工资单);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01月至201509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9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有效期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请报名人于20151112日至2015111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1118日下午17:30时)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河南省郏县龙山大道306号二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560563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507623603

日期: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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