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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标签智能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9: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标签智能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标签智能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F-GB201510280459(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档案电子标签智能管理  一批;本次采购预算:39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为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3、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4 日 0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 日 0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陆仟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已加入浙江省供应商库则无需提供);

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5、其它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

采购 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联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7-56980598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系  人 :马女士

联系 电 话:0577-85698967,15825621907   

       真:0577-8569586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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